历史知识 > 二十二省 清康熙初,内地分置十八省。边疆地区由将军、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驻藏大臣等统辖,不置省。光绪年间,除蒙古、青海、西藏仍沿袭旧制外,十年(1884)新疆建省,十三年台湾建省,三十三年奉天、吉林、黑龙江建省。但台湾旋为日本侵占,故合内地原有十八省为二十二省。民国初年沿袭不变,至1928年始有增改。 二十二省相关 房千里房子县房中术房玄龄房考官房壮丽房彦谦房恭懿房陵县房遗爱房山石经房玄龄碑房彦谦碑戽斗诚诚斋体诚议大夫诚斋易传诚徽州蛮诚意伯文集郓郓王郓州郓城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𢵂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卢骆 每日一诗词: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