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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北宋端拱元年(988),改左、右拾遗为左、右正言,八品。其后多出居外任,或兼领别司,不专任谏诤之职。明道元年(1032)置谏院后,非特旨供职者不预规谏之事。元丰改制,始专掌规谏讽谕,凡朝廷有阙失,大事则廷诤,小事则论奏,升从七品,左隶门下省,右隶中书省。南宋淳熙十五年(1188)复为左、右拾遗,绍熙二年(1191)复改左、右正言。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谏院,设左、右正言各二人,从七品,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并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十五年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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