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户籍相伍

战国时秦国之户籍法。《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献公十年(前375),“为户籍相伍”。即将民户以五家为基层单位编著在册,使其相保,以便政府管理和征派徭役。商鞅变法时,在此基础上“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史记·商君列传》)。什伍连坐之法,遂成秦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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