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斗食

秦汉时俸禄微薄的小官。《汉书·百官公卿表》:“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颜师古注:“《汉官名秩簿》云,斗食月奉十一斛,佐史月奉八斛也。一说,斗食者,岁奉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云斗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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