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方克勤

明浙江宁海人,字去矜,号愚庵。洪武二年(1369)聘为县训导。四年授济宁知府,与民约,垦荒三年始征税;又分田九等,按等征发,使吏不得为奸。视事三年,户口增倍。后为属吏诬告,谪役江浦,复涉空印案,被杀。著有《愚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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