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鲁斋遗书

    八卷。附录二卷。元许衡(1209-1281)撰。衡字仲平,号鲁斋。怀孟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尝从姚枢、窦默等讲习程朱理学。中统元年,被忽必烈召至京师。后参与放定元朝朝议、官制。累官至中书左丞、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死后谥文正。此集又称《许文正公遗书》共八卷。首二卷为语录,第三卷为《大学要略》、《大学直解》等,第四卷为《中庸直解》、《读易私言》等,第五卷为奏疏,第六卷为杂著,书状,第七、八卷为诗、乐府。附录二卷则像赞诰敕之类,及后人题识议。有《四库全书本》。另清雍正补修明万历刊本、乾隆五十五年(1790)怀庆刊本、光绪六年(1880)六安涂氏求我斋刻本等均题名《许文正公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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