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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卷。三国时魏刘邵(约182-245)所撰。刘邵字孔才,广平邯郸(今河北邯郸市西南)人。建安中为太子舍人,黄初中转尚书郎、散骑侍郎,明帝时初任陈留太守,又诏为骑都尉,升迁散骑常侍。正始中,执经讲学,赐爵关内侯。刘邵博洽经史,工于文辞,当时颇负才名。夏侯惠《荐刘邵表》云:“文学之士嘉其推步详密”,“文章之士爱其著论属辞。”曾作《赵都赋》,颇得明帝称美。又作《许都赋》、《洛都赋》,以讽谏当时。刘邵一生著述极多,曾撰《皇览》、《都官考课》、《律略论》、《法论》、《人物志》等,多亡佚,唯《人物志》尚存。《人物志》现存三卷十二篇,隋唐志均列入名家。《四库全书》修订时,列入杂家类。《人物志》一书思想内容十分丰富,其主要论点有:阴阳五行是人的性格、品质和才能的基础,人物的不同是由天赋本质所决定的。《人物志》开头就说:“盖人物之本,出于情性。情性之理,甚微而玄,非圣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凡有血气者,莫不含元一以为质,禀阴阳以立性,体五行而著形。苟有形质,犹可即而求之。”他主张以自然来说明社会人,以人的自然形质来说明人的社会本质。阴阳五行是怎样决定人的道德品质的呢?刘邵认为木、金、火、土、水“五行”相应地决定人体的骨、筋、气、肌、血五种成份,由此再相应地表现为仁、义、礼、信、智“五常”。他说:“若量其材质,稽诸五物,五物之征,亦各著于厥体矣。其在体也,木骨、金筋、火气、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五物”,即五行。是说人的形体是“五行”的体现。“五行”各有不同特征;分别在身体的各部位体现出来。人体的五部分决定着人的五种道德品质。他认为,人们禀受五行的成份不同,而表现出在道德品质、性格、才能,乃至容貌、态度、声音、面容等的区别。他说:“然皆偏至之材以胜体为质者也。”“偏至之材”,指道德品质、性格、才能有所偏。“胜体”,指身体中占优势的“质”。是说,“偏至之材”是由于身体中占优势的那种“质”决定的。人的品德、性格的不同,是由于五行中某一行居于优势的缘故。刘邵还说:“偏材之性不可移转”,人们生来就是“偏至之材”,而且“偏至之性”是无法移转,不可改变的。刘邵又说:“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故能调成五材,变化应节。”“中和”,阴阳清和。唯有圣人,不是“偏至之材”,禀受阴阳二气十分适量,五行的成份也恰到好处,五种道德完全具备,各方面平衡发展,表现为平淡无味,实际上在“平淡”中包涵了绚烂和伟大。刘邵的人物的不同是由于天赋本质决定的,而不是后天的社会实践决定的观点是片面的。他以“五行”来说明人体,说明道德品质,也是穿凿附会、任意拉址。他主张从形质来考察人的品德才能,从根本上说也是荒谬的。《人物志》问世以来,在社会上流传很广,为其作注者,雕刻发行者大有人在。其注主要以北魏刘昺注。主要版本有《汉魏丛书》本,明万历刘氏刊本,《墨海金壶》本,守山阁刊本,明嘉靖已丑刊本,明仿宋本,乾隆十二年彭氏宝机楼重校定刊本,万历刊本,似即两京遗编本,益雅堂丛书本,《畿辅丛书》本,《四部丛刊》本、《四库全书》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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