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 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 向裁判员授予不同等级称号的制度。1956年国家体委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判员等级制度条例》。后经几次修订,改现名。规定裁判员分为四个级别: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获得裁判员等级称号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每日三十词 牷雅牸牛牸牝牸犀牸虎牸角牸馬牸马特为特乃子特书特产特价特任特使特來特例特價特兀特免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𥳉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酿采 每日一诗词:次韵康平仲侍郎丛丞相张公登倚云停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