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大晟府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制成大乐,特置大晟府专管,设大司乐为长官,典乐为副长官。下设大乐令、主簿、协律郎以按协声律、制撰文字、运谱等。分大乐、鼓吹、宴乐、法物、知杂、掌法六案。宣和七年(1125)废。


官署名。北宋时期的音乐机关,掌管乐律。其长官为大司乐,次为太乐令,再次为主簿、协律郎。北宋末年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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