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刑部十二清吏司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原刑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简称“司”。均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各理一省刑名,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十八年革北京司,增云南、贵州、交阯三司,为十四清吏司。至宣德十年(1435)革交阯司,遂定为十三清吏司之制。参见“刑部十三清吏司”。 刑部十二清吏司相关 将作大匠将作大匠丞将作大监将作少令将作少匠将作少府将作少监将作令将作司将作司少卿将作司丞将作司卿将作寺将作丞将作院将作都将将作监将作监主簿将作监丞将作卿将作副监将作掾将官将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𨗭 每日一成语:见面鞋脚 每日一词语:英睿 每日一诗词:代吴守与赵侯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