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民政大臣 见“民政部尚书”。 官名,清朝置,掌主版籍,整饬风教,绥靖黎物,以奠邦治。副大臣佐之。民治,掌编审户口,兼司保息乡政。警政,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疆里,掌经界图志,审验官民土地。营缮,掌陵寝工程,修治道路,并保守古蹟祠庙。卫生,掌检医防疫,建置病院。所辖:豫审所、路二局,俱选择官员分别管理。见《清史稿·职官六》。 民政大臣相关 排长排阵使排连排岸司推升推丞推事推事长推事院推直推直官推官推垛子推选推勘公事推勘官推勘院推授推策郎授田授时郎掐子掖直郎掖庭右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𣃏 每日一成语:笼络人心 每日一词语:捉不良 每日一诗词:步虚词天妃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