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记名 清朝吏部奖叙制度。指官员有功,登记备考之例。凡文武官员著有勋绩,须交吏部或军机处存记其名,遇缺奏请任用。 官员奖励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名和进等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二等。 记名相关 氏族氏族长老胞族部落炎帝神农氏大火氏鹑火氏西火氏北火氏中火氏东水氏南水氏西水氏北水氏中水氏黄帝有熊氏轩辕氏青云氏白云氏黑云氏黄云氏太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𣯝 每日一成语:蓬心蒿目 每日一词语:早誉 每日一诗词:四威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