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议叙

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奉旨交部议叙,以资奖励。议叙之法,分为纪录、加级两种。由保举而授任之官亦称议叙,如议叙知县等即是。


清制,官吏有功交吏部核议,以定功赏的等级,称为议叙。议叙之法有二:一加级,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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