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训导 官名。明清地方学校之学官。明洪武二年(1369)始置。各府州县学均设一人。分别为府学教授、州学学正、县学教谕之副职,分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朝相沿未改。 官名。清代儒学设此官,在府学,为教授之副,从八品;在州学,为学正之副;在县学为教谕之副。掌训导启迪学校学生,并帮助学政评定学生品行优劣。见《清史稿·职官三·儒学》。 训导相关 捐免捐纳捐纳房捐例捐复捐班捐监捐输换授挽郎挨贡挨选辀人致仕致远务致事致果校尉致果副尉致政哲伯伯克柴草部柴草部丞柴炭司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𪿨 每日一成语:夸辩之徒 每日一词语:勤德 每日一诗词:冬夜(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