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调职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或其他职),并得同时减俸;非经两年,不得进叙。 调职相关 武义都尉武卫武卫大将军武卫中郎将武卫军武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武卫将军武卫校尉武卫都尉武牙将军武牙郎将武功大夫武功郎武功将军武节大夫武节郎武节将军武功爵武厉将军武归武成王庙署武臣将军武安局武安局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𠣴 每日一成语:两头担心 每日一词语:戽斗 每日一诗词:送明老游雁荡五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