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姻亲不得相监临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为“三互法”的内容之一。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三国志·魏书·刘魏传》注引《晋阳秋》,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 以刺史假节,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朝廷欲以弘婿夏侯陟为襄阳大守,宏乃上表,以陟属于姻亲,依旧制不得相监临,另荐牙门将皮初为襄阳太守。《宋书·宗室列传》记刘祗为中书郎,太宰江夏王义恭领中书监,以服亲不得相监,表求解职。 姻亲不得相监临相关 提举宫观提举神霄宫提举都城所提举诸司提举常平司提举常平官提举常平茶盐公事提举圉牧所提举富宁库提举编修敕令所提举御前弓马子弟所提举讥察使提调提调官提控案牍提领左藏南库提领拘催安边钱物所提领国史提领所提领官田所提领诸路课税所提领诸路铸钱官提领措置户部财用提领编修玉牒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𥈻 每日一成语:税外方圆 每日一词语:攒茶 每日一诗词:饮酒 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