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东夷校尉

官名。亦称护东夷校尉。三国魏置,掌鲜卑慕容部、段部、宇文部及高句丽事; 明帝景初二年(238)灭公孙渊后改护东夷校尉,后复。西晋沿置,驻平州 (今辽宁辽阳),四品。十六国前燕、北魏亦置。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 契丹酋长窟哥、奚帅可度并率所部内属,以契丹部为松漠都督府、奚部为饶乐都督府,于营州复东夷都护府兼统松漠、饶乐地,遂置此官。


官名,汉置,汉朝少数民族地区所置的军政长官,秩比二千石,掌护抚鲜卑,后并入护乌桓校尉。《后汉书·百官志五》:“护乌桓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主乌桓胡。”注:“应劭《汉官》曰:拥节,长史一人,司马二人,皆六百石,并领鲜卑。《晋书》曰:汉置东夷校尉,以抚鲜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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