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海防厅 官署名。清制,沿海地方的防守事务,由管辖该省区的将军、督抚责成各关道、守道、巡道分别管理,各道之下设厅,以管理防务。厅的主官为同知或通判。海防同知共十四人,其中直隶一人,奉天、山东、江苏、福建各二人,浙江五人;海防通判二人,福建、广东各一人。同知与通判分府驻守,各为一厅,管理海防工程。所属有典吏数人,协助办事。 海防厅相关 工部税关工部清档房工部汉档房工部司务厅工部督催所工部当月处工部饭银处国子监监丞大成胄子博士广文馆博士外学辟雍丞武学学谕典给国子监绳愆厅国子监博士厅国子监典簿厅国子监典籍厅国子监掌馔厅国子监档子房国子监钱粮处将作大令营缮大匠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𨟿 每日一成语:淫言媟语 每日一词语:展親 每日一诗词:题花光梅十首·高下随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