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会长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平政院惩戒委员会不设委员长,以会长为主官;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江苏省行政会议规定以巡按使为会长;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省参事会设会长一人,由行政长官兼任。 会长相关 政务官惩戒委员会中央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中央兼理惩戒机关都官从事史部郡国从事史特察使都官掾史部郡掾史诸县督护中部掾外任御史五京处置使中京按问使签按察使事暗察御史巡视御史司农分察福建分台清军御史提学御史茶马御史印马御史儹运御史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𢫫 每日一成语:拾遗求利 每日一词语:土硎 每日一诗词:渔家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