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省人事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九月二日国民政府公布《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省政府及院辖市政府设置人事处或人事室。人事处设处长,得分科办事,设科长及科员;人事室设主任,得分股办事,设股长及助理员。同年十月二十日始令地方自行采行。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九月以前设人事处者有陕西、广东及湖北三省。 省人事处相关 鸿德苑鸿都门学鸿都门学生清室清白吏清诏掾清诏使清诏官清商署令清商署丞渐将王掖垣掖省掖庭掖廷掖庭狱掖庭户卫掖庭诏狱掖庭秘狱掖庭狱丞掖庭牛官令掖庭暴室丞捧日都指挥使梅里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𣰅 每日一成语:凶终隙未 每日一词语:轻狷 每日一诗词:饯怡斋胡宪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