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考试院院长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考试院的长官,综理全院事务,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考选委员会委员长、委员,铨叙部部长、次长,国民政府颁发有关考试院主管事项的命令,由院长副署。 考试院院长相关 一品一王一卿一命一人一丈夫一字王一经博士一品大夫一品夫人乙字库大使二丞二营二帝二皇二师二后二傅二祖六宗二十四长二十八将二帝三王二营都尉二十七世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𡕗 每日一成语:不了不当 每日一词语:良心 每日一诗词:拟古诗(六首。永乐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