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首都建设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隶国民政府,掌理首都建设事宜。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八日公布《首都建设委员会组织法》,本会除当然委员外由国民政府任命或聘任若干人为委员,并指定主席一人,常务委员四至六人,主持本会事务;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办事员若干人。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本会裁撤。 首都建设委员会相关 大司理大司戚大司族大司寇大司寇卿大戎大考大亚大吏大执法大臣大匠大匠丞大匠卿大有司大师大当户大同侍卫大同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大同等处屯储万户府大同路军器人匠提举司大同路采砂所大行大行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𡹇 每日一成语:强买强卖 每日一词语:夷巢 每日一诗词:定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