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卷烟统税处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财政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监督卷烟税收及考核其成绩事项;二、厘订卷烟税率事项;三、烟卷厂出品之稽核考查事项;四、卷烟各业之取缔事项;五、审核卷烟税各项表册及制发卷烟印花事项;六、其他卷烟税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处务。 卷烟统税处相关 五官将文学五威中郎将五威偏将军五威将前帅五威将后帅五威将左帅五威将右帅五威将中帅五威四关将军五威将军从事太上太仓太公太主太母太后太孙太皇太医太阿太乐太子太妃太上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𥤷 每日一成语:悬灯结彩 每日一词语:別作良圖 每日一诗词:黄待制病中以诗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