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委员 民国时期设置。(1)泛指委派人员,如“政府委员”。(2)各种委员会的成员。(3)某些机关的职员,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于各省司法筹备处,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设于侨工局、税务处,相当于科员。 委员相关 左右戏繁荆司箙司五邑守堰军二军上军下军五军六军七军二十四军十二军建制步兵三行三军将佐军尉佐军大夫乘甲士步卒偏两小戎二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𪘝 每日一成语:掌上观纹 每日一词语:鈇質 每日一诗词:送史馆学士杨亿闽中迎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