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平尚书事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位次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则无高下之分。魏、晋以散骑常侍、散骑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录尚书事则专授予公卿权重者。东晋唯置录尚书事。北魏复置,与录尚书事亦无高下之分,唯常同时加予数人。 官名。西汉始置,见“领尚书事”。 平尚书事相关 柱臣柱史柱石臣柱天将军柱天都部柄渠觚柏台柏府柏署将领将弁将校将作将匠将军府将作史将兵从事将军长史将军牧守将作使者将相大臣将作少府丞将兵右将军将作少府中候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𨮒 每日一成语:功成名就 每日一词语:翠菅 每日一诗词:四牛图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