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咸安宫官学 官学名。清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设于西华门内咸安宫,属内务府。专门培养上三旗及满洲八旗官学生。设管理事务大臣、协理事务大臣各一人,总裁满二人、汉四人,总管七人(由内务府司员兼任),满汉文及翻译教习十八人,弓箭教习四人。额定学生一百一十名,入学年龄为十五至二十岁,学习期限为十年,除供给生活、学习用品外,每月并给银二两,每季另给米五石三斗。 咸安宫官学相关 邦邦右校邦左校邦司空邦司寇邦伯邦君邦国邦冢君刑书刑史刑礼房刑民科刑名师爷刑事四庭刑侍刑法试刑官刑房刑房承旨刑科刑科右给事中刑科左给事中刑科给事中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𫌇 每日一成语:争长争短 每日一词语:郎闈 每日一诗词:次韵邓慎思初入同文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