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三法司 明清两朝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之合称。凡遇斩、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其后会稿具题,呈请皇帝批准。 官署名。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参看《清会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司”条。 三法司相关 齐太公庙署令丞判太常寺同判太常寺太乐局副使正鼓吹局太医局教授太医局使太医局副使诸陵祠坟所礼院修撰礼院检讨判太常礼院同知太常礼院礼生太常寺检阅官太常寺检讨武成王庙署令丞园陵署令大乐署令丞乐工部籍直长大乐副正太常寺典簿厅典簿祭器科经承太常寺司乐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𢛝 每日一成语:从头彻尾 每日一词语:甌駱 每日一诗词:渭水西别李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