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历俸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制,凡内升京堂,外任道府等官,由编修、检讨、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历俸三年,以食俸年限为升转资格,在此基础之上,授职先后以俸深者为先。 历俸相关 玺诏玺封酒吏酒官酒丞酒榷官海军署海军部长流泉务使粉署兼领兼假恭圣侯泰常泰皇夏台夏官司马起居注起居令史朕朕虞鸠氏原师顾问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𢊍 每日一成语:威重令行 每日一词语:赤文 每日一诗词:采荔子十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