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历俸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制,凡内升京堂,外任道府等官,由编修、检讨、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历俸三年,以食俸年限为升转资格,在此基础之上,授职先后以俸深者为先。 历俸相关 普通市特别市省辖市院辖市族尹乡遂组织乡学乡校族党室乡帅县帅书社邻里大都小伯分封制外服史䌁史封疆官三亳尹阪尹夷微卢烝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𩼥 每日一成语:砥柱中流 每日一词语:傳略 每日一诗词:伊昔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