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历俸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官吏升转资格之一。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制,凡内升京堂,外任道府等官,由编修、检讨、郎中授者需历俸二年,由员外郎或主事授者历俸三年,以食俸年限为升转资格,在此基础之上,授职先后以俸深者为先。 历俸相关 同主管右春坊事同主管左春坊事同考官同年同州司会同州总监同州总监丞同州总副监同进士出身同佥大宗正事同佥大睦亲事同佥枢密院事同佥宣徽院事同判大宗正事同判大睦亲事同判太史局事同判太府寺事同判太常礼院事同判太常寺事同判司农寺事同判国子监同判都水监事同押衙同转运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𨂛 每日一成语:半零不落 每日一词语:烧畬 每日一诗词:鄠杜郊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