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三口通商大臣 官名。清朝咸丰十年(1860)设。掌天津、牛庄、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并天津关税,兼办海防。只颁关防,不加“钦差”名义。遇有要事,准会同奉天、直隶、山东督抚、府尹办理。同治九年(1870)改北洋通商大臣,为直隶总督兼职。 官名。清咸丰十年底(公元1861年初)在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同时,清政府批准设立三口通商大臣,管理天津、牛庄、登州(后改为烟台)三口通商、交涉事务。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改称北洋通商大臣。 三口通商大臣相关 将上军将屯将军将长将帅将仕佐郎将仕郎将吏将行将军将军大夫将军司将材科将兵长史将兵法将兵都尉将佐将作大匠将作大匠丞将作大监将作少令将作少匠将作少府将作少监将作令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𩲪 每日一成语:盘根问底 每日一词语:倉腐 每日一诗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