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太医院院判 官名。明、清太医院之副长官。佐院使掌院务。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丞,二十二年复旧称。正六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始分左、右,各一人,均由汉员充任。左院判由右院判升补,右院判由御医升补。正六品。宣统元年(1909)改正五品。 官名。明清时太医院的副长官。明为正六品,员额二人。清分左右院判各一人,品秩与清同。 太医院院判相关 具员簿循资格科目选非时选降麻堂差差辟辟置经历任改官改官举状破白官告信札流外出官法出职法非次阙破格阙待阙守阙守常选参注拟差拟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𢾱 每日一成语:滹沱麦饭 每日一词语:會應 每日一诗词:杨将军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