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五威司命

官名。省称司命。新莽始建国元年(后9)置,监察上公以下,凡不用命者、大奸猾者、铸伪金钱者、骄奢逾制者、漏泄省中及尚书事者、谢恩私门者等皆在监察之列。以统睦侯陈崇任之。


官名,王莽置,掌司上公以下官员,监察“六条”的实施。《汉书·王莽传》:“策命统睦侯陈崇曰:咨尔崇。夫不用命者,乱之原也;大奸猾者,贼之本也;铸伪金钱者,妨宝货之道也;骄奢逾制者,凶害之端也;漏泄省中及尚书事者,‘机事不密则害成’也;拜爵王庭、谢恩私门者,禄去公室,政从亡矣;凡此六条,国之纲纪。是用建尔作司命,‘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鳏寡,不畏强圉’,帝命帅繇,统睦于朝。”《后汉书·侯霸传》:“王莽初,五威司命陈崇举霸德行,迁随县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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