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虞师 官名。同“吴师”。周朝置。掌山林水泽。《大簋铭》: “王呼吴(虞)师召大”。《管子·立政》:“修火宪,敬山泽林薮积草,夫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 使民于宫室之用,薪蒸之所积,虞师之事也。”《荀子·王制》: “使国家足用,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 官名。掌山泽鸟兽鱼鳖等。《荀子·王制·序官》:“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素,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注:“虞师:管理山林湖泊的官。” 虞师相关 国务院秘书厅首席秘书国务院法制局国务院铨叙局国务院印铸局国务院统计局临时国际政务评议会战时国际事务委员会法权讨论委员会(1)护国军军政府军务院抚军副长特任外交专使护法军政府护法军政府大元帅主席总裁非常大总统大元帅大本营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委员会国民政府秘书处国民政府副官处国民政府参事处国民政府法制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𧋛 每日一成语:岂弟君子 每日一词语:姦偷 每日一诗词:中秋夜杭州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