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乡司 宋朝县役职名。以乡书手改置,掌书写乡村赋税帐册。 公人名。宋县役之一,本为乡书手,隶于里正,掌催收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天圣以后以第三、第四等户充任。后升为县役,称为乡司,职掌仍旧而地位有所提高。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行免役法,改为雇役。 乡司相关 汴河堤岸司汴河锁汴梁等路管民总管府汴梁稻田提举司沈尹状状元判判工部事判大宗正事判大理寺事判大睦亲事判卫尉寺事判比部事判太仆寺事判太史局事判太医局事判太府寺事判太常礼院事判太常寺事判屯田事判少府监事判水部事判仓部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𤇃 每日一成语:鸟声兽心 每日一词语:殊軌 每日一诗词:新除水曹郎,答白舍人见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