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海军大臣 官名。清末海军部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军阶正都统,从一品。掌主全国海军行政事宜,统辖海军及各省水师,并暂行兼办海军司令部。民国改称海军总长。 官名。清末设海军大臣,为海军部长官,掌管海军。《清史稿·职官四·海军部》:“大臣掌主海军,稽覆水师及司令部,以固海疆。副大臣贰之。”其属官有参谋、参事、秘书、司长、科长等官。详见《清史稿·职官四·海军部》。 海军大臣相关 盐场司令、司丞解盐场管勾盐场管民提领所户部十三清吏司御马仓军储仓长安、东安、西安门仓户部十四清吏司户部现审处户部饭银处户部南北档房户部司务厅户部督催所户部当月处户部监印处各省钱局各省钱局监铸官户部税关左右翼监督户部仓场衙门京通十三仓监督判礼部仪曹承务郎祠部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𧖛 每日一成语:知人料事 每日一词语:热兄弟 每日一诗词:军中醉饮寄沈八刘叟(一作杜甫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