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班剑 本指饰有花纹之剑。汉制,朝服带剑。晋朝代之以木,谓之班剑。因其为虎贲所持,故晋以后成为随从侍卫之代称,且成为皇帝对功臣之恩赐,可随身进入宫殿,亦作为丧礼时的仪仗。晋朝得赐班剑者,自骠骑、车骑将军至侍中、尚书令、中书监、三公等,南朝梁只赐给极少数权臣。所赐人数自百二十人至十人不等。唐高祖武德四年(621)赐李世民四十人。后世亦有沿之者。清朝掌管帝、后仪仗的銮仪卫内设有班剑司。详“班剑司”。 班剑相关 三司茶案三司铁案三司设案三司赏给案三司钱帛案三司粮料案三司常平案三司发运案三司骑案三司斛斗案三司百官案三司户税案三司上供案三司麹案三司衣粮案三司勾院三司勾院判官三部勾院判官三司衙司勾当诸司、马步军粮科院官勾当马步军专勾司官签三司事三司规措审计官三司知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𤅸 每日一成语:大明法度 每日一词语:甕頭春 每日一诗词:和实之读邸报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