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钟院 官署名。辽朝处理上诉冤案的机构,有冤者到钟院击钟,以达于皇帝。始置于太祖时,穆宗时废,保宁三年 (971),景宗下诏恢复,并铸钟刻诏,说明所以废置之意。 官署名。辽太祖神册六年置,民有冤可击钟使皇上知道,以便解决。穆宗时废,景宗保宁三年复置。《辽史·刑法志上》:“保宁三年,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无所诉,故诏复之,仍命铸钟,纪诏其上,道所以废置之意。” 钟院相关 算学馆算学馆助教算学谕算学博士算曹算斡鲁朵管管人管干太医局管干六尚局管干宫观管干架阁库管内押蕃落使管长管勾管勾太医局管勾北宅所管勾北京留司御史台事管勾机宜文字管勾西京留司御史台事管勾尚书省乐工管勾和市管勾往来国信管勾往来国信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𡸟 每日一成语:温良俭让 每日一词语:引虎拒狼 每日一诗词:嘲卖药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