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指分 又称加捐指分。清朝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指分相关 积庆宫提辖司积劳积弩司马积弩将军积弩都尉积射将军秩秩宗秩官称长称海宣慰司秘少秘书秘书少令秘书少监秘书中允秘书中散秘书内小秘书内省秘书右丞秘书左丞秘书令秘书令史秘书主文中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𥕲 每日一成语:鸣琴而治 每日一词语:散附 每日一诗词:无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