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知府事

官名。宋、辽、元各朝地方行政机构府之长官,简称“知府”。详“知府”。


官名。宋置,为府的最高长官。《宋史·职官七·府州军监》:“诸府置知府事一人。”也简称知府,虽非正式官名,也为一府的长官。到明朝,知府则成为正式官名,为府的长官,掌一府之政。见《明史·职官四·府》。清沿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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