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典礼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六年 (1373) 于内廷之中置内正司,旋改称典礼司,设司正一人,正七品,司副一人,从七品,以宦官为之,专纠宦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不久又改称典礼纪察司,升司正正六品,司副从六品。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分民治司部分职掌设置,掌下列事项:一、礼制、乐制;二、祀典行政;三、祠庙;四、宗教。 典礼司相关 函工中士函使珍辛珍羞令珍羞丞珍羞置珍羞署令珍羞署丞珍馐署珍馐署署正珍馐署署令珍馐署署丞师奏奏书奏本奏札奏可奏片奏记奏抄奏折奏补奏状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𦲫 每日一成语:老街旧邻 每日一词语:芦箔 每日一诗词:颂古十四首·香严上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