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上京提举皇城司

官署名。金朝置。管理上京 宫城。设提举、同提举领司事,秩从六品、从七品。


官署名。金置,掌本京城墙及修缮等事,不常置。其官有提举一人,从六品;同提举一人,从七品。其属有使、管勾等。见《金史·百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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