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佥都御史 官名。明洪武十六年 (1383) 置,为都察院正官,左、右各一人,初正五品,十七年升正四品。建文元年 (1399) 革。成祖即位复置,南京都察院亦置,无左职。佐都御史、副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又称“佥院”。 官名。明代都察院设此官,地位仅次于都御史和副都御史,居第三位,掌纠察弹劾、明辨冤枉等事。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 佥都御史相关 司命府司竹长司经局司务所司法院司法部司令官司职吏司直官司空长史司空掾属司恭大夫司徒大夫司明大夫司聪大夫司中大夫司命军政司过之吏司盐监丞司竹监丞司门大夫司门侍郎司隶大夫司命大将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𣎅 每日一成语:扺掌而谈 每日一词语:交託 每日一诗词:题边长文所画山水图歌为常伯敬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