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巡警道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统属,并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为衙署。 官署名。清称警察为巡警,在各省设巡警道,类似后来的警察局。 巡警道相关 上林苑监右监正上林苑监右监丞上林苑监右监副上林苑监左监正上林苑监左监丞上林苑监左监副上林部上林部丞上林尉上林署上林署令上林署丞上林署提点上供案上舍上舍试上京内省司上京内客省上京东京等路按察司并安抚司上京处置司上京城皇使上京城皇使司上京曷懒等路提刑司上京皇城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𩢜 每日一成语:龃龉不入 每日一词语:遗逸 每日一诗词:蕃侍舅翁衡州史君游吉阳山舅翁举往年与南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