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在线 > 《岱史 十八卷》


万历十四年(1586年),查志隆任山东转运盐使司同知时,山东监察御史谭耀“有感于前志之浸废”谭耀《岱史·序》。“前志”,指明《泰山志》。嘱其重加编订。查志隆广泛收集资料,“躬自历涉”,“或仍旧志,或采碑匾,或采诸家集”,进行编录整理,著成《岱史》《岱史·凡例》。全书18卷,内容丰富,流传很广,是继明《泰山志》之后的又一部大型泰山志书。清顺治十年(1653年),山东盐司傅应星以“《岱史》一书,系本衙镌本,今半亡去”,请山东右布政使张缙彦补辑。张缙彦遂从诸生史以明家获旧本,并进行修订和增补,顺治十一年(1654年)刊行张缙彦《重刻岱史序》。 张缙彦增订的《岱史》,各卷均有增补。如增明张五典《泰山道里记》,明王在晋《祭岳文》等。清乾隆年间,清廷斥《岱史》为“语多狂悖”,下诏禁毁。
朝代/国别:清
创建时间:康熙23年1684
版本:重印本
作品信息 :7册。明查志隆撰明张缙彦删补明万历十五年载相尧刻清顺治康熙增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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