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名 > 玉龙喀什镇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南部。面积28.6平方千米。人口1.9万。镇人民政府驻永巴扎村,人口 3000。镇以玉龙喀什河而得名,其名称来历含义有二说:一、《西域水道记》注:“玉龙喀什回语(维吾尔语)玉陇,往取也,谓往取玉。”二、11世纪突厥语言学家麻赫穆德喀什噶里在其著作《突厥语大词典》释文注云:玉龙喀什河,因出透明洁白的石头,河流以此命名,故玉龙喀什意为“白玉”。另据当地民间传说,玉龙喀什意为“明亮的堤岸”。在突厥语中,“喀什”一词意为堤岸,因玉龙喀什河在和田城之东,太阳升起最先照亮其岸,故名。玉龙喀什镇古代为于阗国六城之一。清光绪八年(1882年)玉龙喀什村隶属和阗直隶州,光绪二十八年划归洛浦县。1958年成立和平、红星二公社。1959年和平、红星、东罗、卫星四公社合并成立铁流公社,1979年改称玉龙喀什公社。1984年分设玉龙喀什镇和布亚乡。为全县第二大镇。产小米、棉花、油菜籽。蚕桑业历史悠久,家家都能织地毯。有粮油加工、翻砂等厂。设有农贸市场。地区技工学校、自治区蚕桑研究所等驻此。315国道横穿镇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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