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非烟染笔

唐.皇甫枚《三水小牍》逸文《非烟传》记述:唐时,河南府功曹参军临淮武功业爱妾名非烟,姓步氏,容止纤丽,若不胜绮罗,善秦声,好文笔,尤善击瓯,其韵与丝竹合,公业甚嬖(嬖,宠爱)之。比邻天水赵象见而悦之,题诗通意,唱和数四(此所谓“染笔”),遂与之通好。后事为公业所知,毙之鞭笞(指着意以鞭笞击杀)。

武功业妾步非烟与邻人赵象,以文墨唱和,私通情好,人物感情强烈,故事缠绵哀婉,在揭露等级制度的压迫,追求爱情自由方面,具有一定的反封建意义。

后因以“非烟染笔”的典故喻指男女之间私通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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