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法不传六 主谓 法,办法、招数等。六,六只耳朵,指第三者。方法、招数、信息等不能传给第三者,只能两个人知道。《金瓶梅词话》51回:“妇人道:‘告诉我说是那一桩儿?’西门庆道:‘ ~,再得我晚夕来对你说。’”△多用于必须保密的事情。 法不传六相关 徒劳无益徒呼奈何徒子徒孙徒托空言徒费唇舌徒陈空文得一望十得一知己,死可无恨得不偿失得之于心,应之于手得之若惊得人死力得人者昌,失人者亡得休便休得其三昧得兽失人得君行道得天独厚得失成败得失荣枯得寸进尺得尺得寸得意之作得意忘象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𠟉 每日一成语:目睹耳闻 每日一词语:恩旧 每日一诗词:灯下读玄真子渔歌因怀山阴故隐追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