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辩女

汉.刘向《列女传.辩通传.楚野辩女》:“楚野辩女者,昭氏之妻也(昭、屈、景为楚国公族大家,非鄙野之人)。郑简公使大夫聘于荆,至于狭路。有一妇人乘车与大夫毂击而折大夫车轴。大夫怒,将执而鞭之。妇人曰:‘君子不迁怒,不贰过。今于狭路之中,妾已极矣(这是说狭路相逢,自己的车子已极临路之一边,无可躲避),而子大夫之仆(此指驾车人)不肯少引,是以败子大夫之车,而反执妾,岂不迁怒哉!既不怒仆,而反怨妾,岂不贰过哉!《周书》曰:“毋侮鳏寡而畏高明。”今子列大夫而不为之表,而迁怒贰过,释仆执妾,轻其微弱,岂可谓不侮鳏寡乎?吾鞭则鞭耳,惜子大夫之丧善也。’大夫惭而无以应,遂释之而问之,对曰:‘妾楚野之鄙人也。’大夫曰:‘盍从我于郑乎?’对曰:‘既有狂夫昭氏在内矣。’遂去。”

楚昭氏妻辩女,知书达礼,能言善辩,是一个不同凡俗的人。当狭路相逢,郑大夫的车子被撞断车轴后,她不怕威胁,引经据典,据理力争,终使郑大夫无言以答。后因用为女子善辩的典故。

清.李晖吉、徐灒《龙文鞭影》续集上卷:“楚野辩女,鲁国义姑(见“义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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