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允理惬情 并列 允,得当;惬,合适。合情合理。《南史·顾恺之传》:“常谓中都之制,~。”△褒义。用于法制、学说、事情的处理等方面,谓其合乎人的常情和一般的道理。→合情合理 入情入理 ↔举措失当荒谬绝伦 荒诞不经。也作“允情合义”。 允理惬情相关 嫁鸡逐鸡飞嫠不恤纬,而忧宗周之陨子不教,父之过子不语怪力乱神子之所慎:斋、战、疾子之爱人,伤之而已子产有辞,郑国赖之子孙千亿子孙昌炽子孙绳绳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孔雀东南飞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存乎其人存十一于千百孝为百行之首孝乎惟孝,友于兄弟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孟贲之狐疑,不如童子之必至学如不及,犹恐失之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𥕡 每日一成语:眉飞眼笑 每日一词语:轑釜 每日一诗词:纪事二十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