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允理惬情 并列 允,得当;惬,合适。合情合理。《南史·顾恺之传》:“常谓中都之制,~。”△褒义。用于法制、学说、事情的处理等方面,谓其合乎人的常情和一般的道理。→合情合理 入情入理 ↔举措失当荒谬绝伦 荒诞不经。也作“允情合义”。 允理惬情相关 五日尹京五日张京兆五月披裘五月霜五月飞霜五朵五朵云五松五柳五柳先生五柳心五柳翁五柳陶五树旌封五树松五株封五株柳五桂联芳五桂重芳五浆五浆馈五湖五湖人五湖客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𠛵 每日一成语:深仇大恨 每日一词语:夥併 每日一诗词:金陵杂兴二百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