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虞翻骨相屯

三国志.吴书.虞翻传》:“翻性疏直,数有酒失。权与张昭论及神仙,翻指昭曰:‘彼皆死人,而语神仙,世岂有仙人邪!’权积怒非一,遂徙翻交州。……又为《老子》、《论语》、《国语》训注,皆传于世。”南朝宋.裴松之注引《虞翻别传》:“翻放弃南方,云‘自恨疏节,骨体不媚,犯上获罪,当长没海隅,生无可与语,死以青蝇为吊客,使天下一人知己者,足以不恨。’”

三国吴虞翻因直言触怒吴主孙权,被贬至交州,他自称没有媚骨,只有傲上的骨气。后遂用为直言遭贬之典。

唐.韩愈《韶州留别张端公使君》诗:“久钦江总文才妙,自叹虞翻骨相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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