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虞延纵囚

后汉书.虞延传》:“虞延字子大,陈留东昏人。建武初,仕执金吾府,除细阳令。每至岁时伏腊,辄休遣徒系,各使归家,并感其恩德,应期而还。有囚于家被病,自载诣狱,既至则死。延率掾(吏)殡于门外。百姓感悦之。”

东汉细阳县令虞延。在每年冬天腊日(古时岁终祭祀百神之日,为农历十二月八日。)将狱中囚犯放回家,限期归来。所有囚犯都应期而还。有的犯人病情十分严重,也按时回来后,死于狱中。虞延还隆重地举行埋葬仪式。后因以喻官吏恩慈之典。

宋苏轼《苏轼诗集》卷三十二《熙宁中,轼通守此郡。除夜,直都厅,囚系皆满,日暮不得返舍,因题一诗於壁,今二十年矣。衰病之余,复忝郡寄,再经除夜,庭事萧然,三圄皆空……》诗:“不须论贤愚,均是为食谋。谁能暂纵遣,闵然愧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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